大部分人都說我有才華,
可是我細問下去幾乎沒人能肯定的說是什麼才華。
所以基本上我認為是因為我沒什麼特質,所以只好用有才華這件事來唐塞。

不過這也是好事。

因為最近我發現現在大家都喜歡在名片或自我介紹裡故意寫說自己就是喜歡走不一樣的路,
喜歡跟大家不一樣,要做沒人做過的事。
想要在一般平凡大眾裡特立獨行不被淹沒,
本來還覺得很新鮮很有趣好像這個人很屌,但是久而久之大家都這樣寫,
大家都要跟別人不一樣,反而這行為又成為一種主流文化,又跟大家都一樣了,
這感覺就類似大家都愛在咖啡店用mac電腦的假掰文化一樣。
現在看到這樣的人我都覺得好盲從。



所以現在名片這樣寫最屌:

我就是沒才華,我最愛盲目追求流行,走大家走過的路。


這樣超另類的!帥!



但是口說無憑,
我究竟有多盲目多不愛變化呢?
我跟你說,我不僅走大家走過的路,我還走自己走過的路呢!


為了大家好,我幫大家分析一下寫成公式好了,我真的好善良好鄉愿,一點個性都沒有。


在我28年的人生歲月裡,

平均每投3.25個三分球,就會出現一次麵包
平均每切入5.32次就會被扒一次火鍋
平均每講1.89個笑話,就會出現一次冷場
平均每3.25天,就會下載一部a片
平均每2.35個小時,就會想棄養公孫蔓一次
平均每27.92天,就會長期失眠一次
平均每收到2.5次喜帖,就會失戀一次
平均每次失戀後,都會胖5.32公斤
平均失戀後每14.32天,許芋圓就會從外國回來找我一次
平均每參加3.25次婚禮,就有一對離婚。



我的人生一直活在這樣的公式內,你看,是不是很無聊的人生阿?(笑)




好吧,一直謙虛自已沒才華,其實很虛偽,跟我一直想要走表裡如一的人生座右銘不搭,

所以我還是公布一些不為人知的才華。

如下圖:


{###_xfbi/22/1912365618.jpg_###}



嗯,我才華就是我很會穿鞋帶。

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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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xfbi/22/1912365621.jpg_###}



圖放爽的。我不會騎哈特佛還愛拍哈特佛,我真的好假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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