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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附庸風雅的把伏特加用俄文發音寫成Водка

 

好像很屌一樣。

 

在睡前矯揉造作的把40趴的伏特加加上雪碧,成為一種據說叫ICE的東西。

 

睡前喝點酒,好像就是什麼雅痞的習慣。

 

就跟有些人吃牛排一定要配紅酒,假裝自己是什麼法國貴族一樣。

 

假賽,

 

這樣配起來一點都不好吃。

 

只是想要成為社會某種印象的假裝罷了。

 

尤其是在女人面前。

 

媽媽,怎麼辦?我變成一個假裝的人了。

 

不過妳不會上網,所以沒差。

 

我不小心把雪碧加了太多,喝起來一點都不爽,

 

所以又去把伏特加加濃。

 

但是又加了太濃,

 

現在酒精的整個濃度應該到50莫爾之類的(亂編的)

 

我懶得去算幾趴了

 

簡稱懶趴。

 

所以我只知道現在那杯東西成為了一種很猛烈的液體。

 

我又一次的懶得走到冰箱,

 

所以就這樣慢慢的一口一口喝下。

 

反正這樣也好,應該比較好入眠,

 

也許這樣我才不會在三經半夜傳簡訓吵人跟人哭夭說我睡不著怎麼辦。

 

不過我也不保證我一定睡的著,一定不會吵人,一切都是未知數。

 

就像我不能保證蔓蔓不會爬到桌上吃我們吃我們沒吃完的烤雞一樣。

 

兩件事沒有屁關連,寫爽的。


剛完成一堆大案子,其實應該沒什麼煩惱來讓我失眠才對。

 

不過我就是睡不著。


烘爐地下面那個用白文鳥算命還收800塊的阿公以及養著白文鳥的凱咪都告誡我不要吃安眠藥,


(所以白文鳥是一切的關連?)

我跟許玉源不一樣,我一向從善如流,


加上我也懶散的去拿藥,


所以靠著意志力逼自己睡著已經是一個晚上的必經過程。

 

現在胃上面一點的地方有點灼熱。

 

所以我再還剩一口的時候把酒倒掉。

 

 

 

對的,這篇文章是一個沒有樂子的週末的睡覺前的流水帳。

 

 

沒什麼有意義的事,可以跳過不要看。

 

 

算了,我菩薩心腸的多少貢獻一下,

 

聽說要喝酒就喝蒸餾酒,不要喝發酵酒,不然容易痛風。

 

 

一個電視圈前輩說的,如果不是真的請去找他不要找我,


他住在新店。

 

如果你連喝蒸餾酒都痛風的話。


 


 


 

 

不過就算找到我我也會說干我屁事,沒人逼你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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