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跟記

是兩個相反的東西

但是當「忘記」連在一起用的時候

意義只有忘的部分

這在修辭學上叫偏義複詞。



我沒有寫日記的習慣。


因為我有一個很奇怪的特異功能。



可以記起很小的事。

就是記著。


學生時

要不是因為會被老師打的話,我幾乎是不抄聯絡簿的。

也沒有說過什麼功課忘記帶,忘記寫的這個屁話。




剪接時


老闆常要求我把需要做的事還有要修改的鏡頭秒數和畫面抄起來


我造著做。


可是我通常在剪的時候不會翻開筆記本。



因為我就是會記得要做什麼。



老師好,小朋友好。



我打開書
我讀一讀書
我闔上書
把書放下


我的書包裡有書也有筆
還有一顆小皮球
也在我的書包裡。


我還記得國小一年級第一冊的課文。



春秋五霸

齊桓公 秦穆公 宋襄公 晉文公 楚莊王




剛果河最多瀑布的地方

馬塔迪到金夏沙。



亞佛加厥假說

我會記得很多奇怪的東西。




除此之外

我還記得曾經發生過在我身上的任何事情

所有八卦的前因後果。




所以我在參與同學會的時候,談論到過去時



可以鉅細靡遺的說出過去的事情。

好事壞事八卦班上的抓爬子幹過什麼事。


我都記得。

而且前因後果都很清楚。

然後同學們會訝異的以為我有寫日記。










所以如果當我說我忘記了。

一個情況是我在說謊。


一個情況是我剛喝完酒。


一個情況是你遇到了我百年難得一見的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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