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似乎逃不過一年搬一次家的命運。

有以幾次是自願,有幾次是不得已。

當然我不認為這是什麼災難而有逃避的意思,

反而覺得每年可以換一個新環境新生活而覺得有趣。

每個房子總有缺點,能夠汰換也不錯。

因為不是自己的房子,所以搬了幾次家花了幾次為人作嫁的冤望錢之後

知道布置房間對於外面租房子又愛搬家的我是一件沒必要的事。

但是我又愛慕虛榮的希望我的房間看起來雅痞又很屌。

這件事就這樣一直在我腦中衝突著。

也許是因為有著帥氣外加一點緬舔的鄰家男孩氣息的緣故,

我很容易跟我住的地方的早餐店老闆娘成為好朋友

例如包子買六個給十個,當我說要搬走他們都很難過之類的。

上面這些

跟以下的故事一點關係都沒有,

可以跳過不要看。



我常常想起我剛退伍上來台北的時候寄住在謝炳倫的地方。

那時研究所落榜,

工作無著落。

沒地方住就先歇著。

那是一個客廳的小角落

堆滿了歷屆搬走房客不要的雜物,還有我自己的家當。





當時身上帶了幾千塊,

後來在廣告公司待了不滿一個月,

做的是幫廣告公司送快遞以及整理環境清潔的工作,

看著裡面大概35歲的人也還是當助理,要等他們全部死光我才可以往上爬這件事上,我就離職了。

也沒領到薪水。


那時我的存款只剩25塊,身上留著幾百塊零錢,沒有百元鈔票。


沐浴乳沒了,

身為帥氣的退伍軍人,

再窮也要洗澡,我到了小北百貨,找尋著沐浴乳,

然後我才知道沐浴乳這麼昂貴,

最後我買了一個15塊的沒牌肥皂,


所以我把那段日子定義為連沐浴乳都捨不得買的日子。

縱使如此,我記得我當時也過著笑嘻嘻的,


就是有一種奇怪的信心覺得工作一定找的到,這只是暫時的生活,


人一生能有幾次機會過到這樣的生活,

刺激。

一切只要渡過就好。


如果以後我成為郭台明,這可能是一個很好的立志故事。



不過我又沒進科技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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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分三天打,所以不知道怎麼收尾,所以乾脆率性的不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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